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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校外转载] 2019江西省萍乡市招才引智-武汉站招聘活动
[校外转载] 2019江西省萍乡市招才引智-武汉站招聘活动
已举办
报名结束

关注:53175次

学校:武汉理工大学

时间:2019-12-08 08:00 至 2019-12-08 08:00

场馆: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馆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馆

招聘会详情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来萍创新创业,深入贯彻落实“昭萍英才”计划,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原则,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江西省萍乡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将组织聚焦本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电瓷及工业陶瓷、海绵产业、文化创意和电子商务等战略性产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相关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赴武汉知名高校参加此次招聘活动。现有35余家用人单位报名参会,提供岗位数325个,其中博士岗28个、硕士岗128个、本科岗170个,面向全国招聘本硕博毕业生。

热烈欢迎各高校本硕博毕业生了解江西,到江西就业创新!

中国江西省人才市场具体承办此次活动。

一、活动时间、地点

1、举办时间:2019年12月7日 9:00-15:00

举办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馆

二、武汉理工大学参会单位一览表

三、武汉站招聘岗位一览表

人才政策

一、实施五大工程,构筑人才集聚新高地

1.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全职新引进(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下同)来萍创业的,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利用市、县两级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的方式,给予200-2000万元的项目综合资助,免租金提供标准厂房使用3年以上(视项目质量可延长免租金期限),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当其在市区购房时给予20-100万元的安家费,给予每人每年5-20万元生活津贴补助,生活津贴补助连续补助三年。柔性引进的(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利用市、县两级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的方式,给予20-100万元的项目综合资助。

对全职新引进来萍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情况,利用市、县两级设立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一事一议”,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的方式,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综合资助,免租金提供标准厂房使用3年以上(视项目质量可延长免租金期限)。(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实施紧缺急需人才“汇聚工程”。对我市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电瓷、工业陶瓷、海绵产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全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当其在市区购房时给予1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生活津贴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当其在市区购房时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生活津贴补助;其他紧缺急需人才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生活津贴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职新引进年薪100万元以上职业经理人,以及金融高管,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前三年由受益财政对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实施萍籍人才“回归工程”。对返乡创办企业的萍籍人才,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创办的实体企业进驻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各类开发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免缴租金,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连续补贴三年。对上市公司、民营企业100强、行业10强企业将总部迁回萍乡,所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全额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对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区域性总部且年纳税总额超30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对投资额度大、带动作用强、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的返乡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在财政支持、费用优惠、项目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通过市、县两级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综合资助。(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4.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圆梦工程”。对留萍或来萍创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青年人才,推行“零门槛”落户,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全市每年统筹2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吸纳应届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每年遴选1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5.实施本土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对本土各领域技能人才,在省级、国家级和世界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优异成绩的,分别给予1﹕1的配套奖励。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建立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分别给予5万、10万元经费补贴,对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家给予30万、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家给予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定期组织开展“昭萍工匠”和“首席技师”评选活动,对“昭萍工匠”和“首席技师”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劳模评选。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建立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专业人才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担任“双师型”教师的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市工业学校,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打造三类平台,构建人才集聚新载体

1.培育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在萍乡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含我市已有的人才科技服务平台),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支持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中心,争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创新平台,每个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批的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每家4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对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培育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资源共享共建机制,鼓励高校、工业园区创建“创新工场”“创新创业实验室”等多种形式的众创空间,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创客空间孵化机构的,经审查投资额度,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软硬件建设实行一定补贴优惠。(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3.培育打造人才交流互动平台。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和行业组织在萍举办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和科技会展等活动,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对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在萍乡学院设立人才研修院,定期举办人才高端论坛,推动创新创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机构、企业进行资智对接。支持引导各类产业人才协会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成效明显、贡献较大的人才协会给予奖励补助。鼓励依托我市支柱产业,建立全国性高端产业人才联盟,对其重大活动给予经费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萍乡学院;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健全六项机制,优化人才集聚新环境

1.健全科研技能成果激励机制。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给予1﹕1的配套奖励。鼓励人才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在我市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对转化项目产生效益经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补助。鼓励在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面向市内单位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按单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1%、最高1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奖励相关科研人员。对牵头起草制定相关产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

2.健全人才创业贷款融资帮扶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放宽人才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合伙经营、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相应提高至10万元、80万元、400万元,并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财政贴息。(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通过市场化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构建100亿元的市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项目研发。推进金融机构开发“人才贷”等产品,为人才初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对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大力吸纳国内外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机构来萍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其获利年度起的5年内,前3年、后2年分别按不超过其净收入的2%、1%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

3.健全人才生活保障机制。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限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鼓励本地高校大学生在读期间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享受本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同等待遇。积极为外籍专家申请永久居留提供受理服务。(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服务。新引进并经市级认定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在全市范围内给予优先安排;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校;在我市升学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可根据中考分数,在全市范围自主选择上线学校就读。其他类型高层次人才由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户籍或居住地,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其子女适龄升学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排,其他类型的由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就业。(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

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人才进行免费体检和休假疗养,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健全高层次人才荣誉机制。设立创新创业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荣誉市民,颁发荣誉勋章并给予奖励。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权威荣誉奖项评选,并给予1﹕1的配套奖励。探索建立永久性人才激励阵地,以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命名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整合现有资源开发建设“昭萍英才”展示馆。组织优秀专家人才开展国情研修和党性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5.健全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市领导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设集人才项目数据库、人才管理、项目申评、人才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app。市、县两级设立人才服务中心,在各级公共政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专门窗口,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各类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构建人才办事“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扇门”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昭萍英才绿卡”,凭卡可优先办理出入境、落户、社保等业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共政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各窗口单位,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校:武汉理工大学

时间:2019-12-08 08:00 至 2019-12-08 08:00

场馆: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馆

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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